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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波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清廉造价”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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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2-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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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进一步加强本单位廉政建设,积极响应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及行业协会发起的“清廉造价”倡议,营造“崇廉、奉廉、赞廉”的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廉政环境,树立“清正廉洁、诚信执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形象。现本单位承诺如下:

    一、党建引领,做“清廉造价”的倡导者

    1.牢固树立“党建”理念。以“党建+”为载体,全面推进以有组织、有制度、有教育、有活动、有场所、有标识和作用发挥好为主要内容的“六有一好”企业党建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引导员工以实际行动践行“以廉为荣,以律为倡,以诚于心,以信于行”的道德理念,争做“清廉造价”的倡导者。

    2.加强日常清廉教育。将“清廉造价”建设理念融入企业党建品牌建设、业务经营发展、合规体系建设、廉政风险防控、企业文化建设,强化员工廉洁诚信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培树“廉洁、诚信、客观、公正”的优良品德,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和诱惑,提高造价行业人才队伍整体素质。

    3.营造倡廉促廉氛围。企业带头争做遵纪守法的表率,在办公场所主动公示本单位廉政相关规定,积极宣传学习本单位“清廉造价”典型案例,并利用行业协会官网、微信公众号以及各企业自身宣传载体,加大清廉行业建设宣传力度,展现“清廉造价”正能量。

    二、依法执业,做“清廉造价”的践行者。

    1.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开展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应义务及责任,严格按照本单位及行业操作规程、质量控制规程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人员配置并执行到位,为项目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2.坚持独立、客观、公正执业,开展业务过程中做到增减有依据、报告有结论,谁咨询谁负责,保守商业秘密,不做任何私下交易,共同维护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誉。

    3.本着“公开透明、收费规范”的原则,严格按合同约定收取合理费用并开具相应发票,不得有费用收取不入账、开具收款收据等违规行为,不得弄虚作假抬高送审造价获取不当追加费,不得以任何方式谋取合同收费以外的利益,不得为谋取私利与相关利益方达成默契损害其他各方利益,共同创建良好的市场环境。

    4.杜绝非在职人员挂靠,不转包或承接他人转包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不允许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5.承接业务中不发生围标串标、签订阴阳合同等扰乱工程造价咨询市场正常秩序的行为,不得有以恶意压低基本收费,追求高额追加费为目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强化管理,做“清廉造价”的守护者。

    1.根据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特点,制定符合实际的本单位廉政制度及相应奖惩机制。单位与所有员工签订廉洁承诺书,要求员工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不得参加被审单位以任何名义提出的的宴请或娱乐活动等;不得与被审方进行私下接触;不得以任何方式接受客户或被审方提供的超越工作需要的便利、费用报销等;不得以任何名义索取或接受礼金、礼品等,对于确实推辞不掉的礼金、礼品等,要在收受之日起10天内上交单位并统一登记入帐,统一处理(退还或用于爱心捐赠等)。

    2.探索建立项目廉政监督小组制度,对部分总造价高、社会影响大的项目尝试由委托单位(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项目利益方负责人组成廉政监督小组,常态化开展日常监督工作,形成联合监督、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

    3.设立本单位廉洁诚信投诉电话及投诉举报信箱,投诉工作由单位负责人直接领导并指定专人受理,做到投诉必查、投诉必回,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4.对违反廉洁诚信行为实行零容忍,对本单位或其他单位因违反廉洁诚信承诺被开除员工,一经查实,不再录用。

    我单位将严守上述承诺,如有员工违反上述承诺一律必查必纠,情节严重的一律开除;如本单位违反,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并向社会公开。

    本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诉举报电话:

    投诉举报邮箱: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清廉造价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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