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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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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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制建筑工程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时,遇设计以大面积整体地下室相连的群体建筑工程,其工程类别应如何划分?
答:以2010版计价依据编制建筑工程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用于招标控制价及投标报价的施工图预算除外)时,应根据2010版施工费用定额的规定,以单位工程作为工程类别的划分单位确定工程类别。群体建筑工程若设计以大面积整体地下室相连的,地下室部分与上部群体建筑部分应分别划分工程类别,并执行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相应费率。其中上部群体建筑部分,按各自单体划分单位工程,分别按含地下室工程确定各自的工程类别。地下室部分应视上部群体建筑部分工程类别的划分情况确定工程类别,当群体建筑部分所划分的各单位工程类别一致时,地下室部分应分别视作各单位工程的组成,不单独划分工程类别;如群体建筑部分所划分的各单位工程类别不一致时,则地下室部分应视作工程类别的单独划分单位,地下室层数大于一层的为一类,地下室层数为一层的按二类,半地下室为三类,但当群体建筑部分所划分的最高类别为二类时,其对应的地下室(不含半地下室)均为二类,而当群体建筑部分所划分的最低类别为二类时,其对应的半地下室也为二类。
2、编制群体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及投标报价时,其工程类别的划分有何规定?
答:以2010版计价依据编制群体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及投标报价时,应按招标文件中划分的标段作为工程类别的划分单位,标段的工程类别按标段所属单位工程的最高类别进行确定。
3、设计有地下室的建筑工程,遇地下室单独发包时,其地下室应如何确定工程类别和套用相应费率?上部建筑工程的类别确定时是否考虑地下室因素?
答:以2010版计价依据进行计价的设计有地下室的建筑工程,若地下室单独发包时,其地下室的工程类别应根据单独构筑物及其他工程中单独地下室的类别划分标准进行确定,并执行单独构筑物及其他工程的相应费率;其上部建筑工程类别确定时,按无地下室工程考虑,地下室的层数也不作为上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时的层数。
4、若地下室部分与上部建筑部分的工程类别及费率标准出现不一致时,打桩、基坑支护、土方开挖等工程的类别及费率标准应如何确定?
答:若地下室部分与上部建筑部分的工程类别及费率标准出现不一致时,与地下室相连的打桩、基坑支护、土方开挖等工程除单独发包外,其工程类别及费率标准均按地下室部分执行。
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1年7月20日